4月11日,新闻出版总署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要求各网游运营商于4月15日开始在所有网络游戏中试行防沉迷系统。
随该通知一起公布的还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及实名认证服务协议》等文件,开发标准及实名认证方案的具体内容首次向公众发布。
其中,根据公布的开发标准,定义未成年人累计在线游戏3小时之后,再持续下去的2小时游戏时间为“疲劳”游戏时间。如果累计在线时间超过3小时将进行相关提示,游戏收益降为50%;如果进一步累计时间超过5个小时,游戏收益则直接降为零。
此外,昨天下午还公布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该方案由注册系统、验证系统、查询系统三部分组成。所有通过实名认证确定为未成年人身份的、实名身份信息不规范的和验证未通过的用户均纳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范围。根据通知要求,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定于2007年4月15日起实施,2007年4月15日至2007年6月15日为系统开发时间,2007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为系统测试时间,2007年7月16日起正式投入使用。辛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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