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任某拥有1990年建成的面积61.36㎡的砖木结构房屋,建筑公司要对这块地进行开发建设促使任某拆迁。任某要求补偿45万或就地回迁安置,一直未能与长沙拆迁办达成补偿协议,昨日该房屋被强拆。长沙市拆迁办负责人表示拆迁须依法进行,不能让漫天要价者以闹取利。 |
61㎡住房当事人要价45万 长沙今年首例强拆执行
长沙晚报讯(记者 章盛莉)昨日上午,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对潮宗街社区螃蟹井一处60余平方米的房屋实施了强拆,这是长沙今年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执行的首例强拆。
昨日被拆迁的房屋属于旧城改造的范围,其所处地块南临潮宗街、西沿湘江路、北靠营盘路、东抵草墙湾巷,面积约16.5亩,湖南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去年起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被拆迁人任某所拥有的螃蟹井31号住房系1990年建成的砖木结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61.36㎡。
去年9月26日,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湖南广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处房屋实施分户评估,评估价为125604元(不含装饰装修费用),拟作为任某拆迁安置房的评估价为161441元(含装饰装修)。
在随后的数次协商中,任某提出,或者补偿45万元,或者就地回迁安置,但不同意找补差价。期间,拆迁方曾提出予以25万的拆迁补偿,任某仍不接受,因此,拆迁双方一直未能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
去年11月,市拆迁办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当事人5日内可向市拆迁办提交听证的申请,但任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申请。去年12月,市拆迁办将调解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及拆迁人提交的裁决申请书(副本)送达任某,并于12月15日如期召开拆迁当事人调解会,但任某既未按通知书要求提交答辩书,也未参加调解会。
在法院等方面与其家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根据长沙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申请,开福区人民法院昨日依法对该房屋实施强制拆迁。
长沙市拆迁办负责人表示,拆迁是城市建设的关键环节,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体现公平与公正,既不能让老实人和弱势群体吃亏,也不能让漫天要价者以闹取利。根据部署,今年长沙市首批城市拆迁任务为4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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