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原中国工商银行虎林市支行干部宋存建抢劫本单位金库杀死三人一案于3月27日由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4月10日一审判处被告人宋存建死刑。
此次审理的地点设在虎林市人民法院的审判庭。
法庭审理查明,自2003年开始,宋存建预谋抢劫银行金库,并为实施犯罪购买、自制了大量作案工具藏匿于工商银行办公室、各楼层暖气罩内。2006年1月16日6时45分,守押员王刚到岗发现情况异常遂报案。被告人宋存建从工行天井处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恩伟系生前被枪弹射击造成头部贯穿伤,颅骨骨折,颅脑损伤而死亡;徐国强系生前被枪弹射击造成头部贯穿伤,颅骨骨折,颅脑损伤而死亡;卢刚系生前被枪弹射击造成颈部贯穿伤,右侧颈外动脉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2006年1月16日11时许,被告人宋存建被传唤至公安机关,交代了全部犯罪经过。4月10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存建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盗窃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宋存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646086元。(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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