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缨
为何许多私企员工成立工会的愿望一再泡汤?其原因与许多或会成为工会主席的“唐晓冬们”从一开始就不想担当如此尴尬而又高风险的角色有关———除非能产生一种或可将资本权力“脐带”取而代之的制度机制,它能给唐主席们提供一条工会维权的“脐带”
因坚持维权惨遭企业开除的北京某公司原工会主席唐晓冬,历经两年半的艰苦讼争,终于在日前被法院判决一审胜诉。
为唐晓冬提供法律援助的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对媒体表示,“此案是否能够得到公正解决,关系到工会主席合法权益的维护,特别是在当前对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应否建立工会、工会主席能否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些问题上,这一案件的最终结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报道进一步透露,前不久,全总工会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工会主席依法维权难。企业工会主席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被打击报复的案件屡屡发生,有的被调离工作岗位,有的被降低工资待遇,有的被解除劳动合同。这些已成为当前制约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瓶颈。
工会主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主席的权益谁来维护?
两年半前,正是在这样一个要命的问题面前,唐主席不得不作出痛苦的抉择:要么偃旗息鼓从此跟工会维权说拜拜;要么硬撑到底被企业解除关系。唐主席选择了后者,他亲手扯断了那条灌输着老板意志同时也输送着他本人“给养”的资本权力“脐带”。然而,当记者询问已经一审胜诉的唐晓冬“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当这个工会主席吗”?唐却说不会了。因为“在现行体制和法律条件下,要维护职工的权益太难了”。3年来,他没工作,没收入,都是妻子挣钱养家。人们在为下岗失业的唐主席一掬同情之泪时,却不得不承认:“饭碗”始终是“硬道理”,即便是工会主席也罢!
为何许多私企员工成立工会的愿望一再泡汤?其原因与许多或会成为工会主席的“唐晓冬们”从一开始就不想担当如此尴尬而又高风险的角色有关———除非能产生一种或可将资本权力“脐带”取而代之的制度机制,它能给唐主席们提供一条工会维权的“脐带”;它能确保在老板断绝“给养”的情况下,坚持工会维权运作,真正达至“撼山易,撼工会难”的境界!
给工会主席一条维权的“脐带”,殊非易事。以笔者见,其一,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工会法》在凸显工会维权责任的同时,应赋予相应的、可辨认的权利,并配套保护工会干部的具体规定,包括在维权工作遭遇“不测”时启动工会干部救济机制。其二,协调、统一相关法律之间涉及同一法律事实含义的认定标准。其三,部分企业可否借鉴富士康集团成立工会的方式———作为上级工会的派出机构?如果不是太大的企业,不必派出一个机构,那么可否尝试以派出“工会专员”担任企业工会干部的方式?这样,当工会干部和企业一旦发生劳动关系调整或争议时,在处理上就首先能够体现一定程度的程序正义,即未经上级工会同意,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工会干部劳动关系,从而积极避免无良老板借助强势,通过将《劳动法》“善法恶用”来“修理”工会干部。
如果上述尝试都不尽“成熟”,那么尽快在各级相关维权团体(系统)催生一个基于保护工会干部的维权救济实体,在目前社会沉重的维权压力和相对弱势的维权状态之下,实在是势所必然,势在必行了!不然,还有谁会愿意来给工会会员们当“领头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