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螺赔偿案庭下调解 2007.04.11
2007-04-12 15:56:53
导语继首例福寿螺案宣判后,今天,第二例患者告蜀国演义餐厅的案子在西城法院开庭。
正文今天,刘女士坐到了西城法院四十一法庭的原告席上,继首例福寿螺案宣判后,她也决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去年5月份,刘女士在蜀国演义餐厅就餐时食用了“香香嘴螺肉”,出现发烧、全身刺痛等症状,随后被确诊患有广州管圆线虫病,当时的病情比较严重。
『原告 刘女士』一坐下一起来一走路一震动,就开始疼,频率跟心跳一样,咚咚的在脑袋里蹦。
正文之后,刘女士在友谊医院住了一个多月,主要是进行缓解症状、杀虫等治疗,当时原本以为可以彻底痊愈,但是不久,刘女士就又出现了头疼、全身刺痒等症状,于是又分别在天坛医院和北京中医医院进行了后期治疗和调理,可是到现在,刘女士的病症还未痊愈。
『原告 刘女士』我的眼睛也出现了后遗症,视力集聚下降。
正文据此,刘女士要求被告-蜀国演义餐厅赔偿其全部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8万元左右。而蜀国演义对此不能认同,今天,双方在庭上争论的焦点也是赔偿费用。
『被告代理律师』特别是在友谊医院的费用认可,但是在天坛医院发生的费用是不是有联系,希望法院酌定。
『原告代理律师』出院诊断证明和记录上会非常清晰的记录,这些患者仅仅是情况好转,还需要进一步的药物治疗。
正文在整个福寿螺事件中,因在蜀国演义餐厅就餐而患病的有138人,截止到目前,蜀国演义已经赔付了112人,但仍有26人的赔偿问题尚未解决。
『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首席执行总监左敏』走向法律程序很正常,我们跟起诉者之间就是因为赔偿金额差距太大。正文今天,本案并没有当庭宣判,但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了庭下调节协议,赔偿方案尚未确定。编辑: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