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水伟、记者涂永辉、实习生袁静报道:经常在外吃喝玩乐的南昌县男子樊某,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3年内挪用公司24.9万元公款。
34岁的樊某系南昌县莲塘镇人,2004年初应聘到江西一运输公司当业务员,负责公司一些业务单位运输费的收取和保管,每月和单位会计核对一次账目后将上月的收入上缴。
樊某经常在外吃喝玩乐,并有赌博恶习,每月都入不敷出,无法满足日常的高消费。偶然间他发现了公司财务管理的漏洞——自己手中长期保管一个月的公款,他觉得可以先挪用,对账时再设法补上。起初他一个月挪用几百元,随着时间推移,胆子越来越大,发展为一个月挪用上万元。今年3月,公司决定全面审核近几年的财务状况,要求所有业务员与公司会计在对账后将手中的现金全部上缴。樊某急忙逃之夭夭,直到4月9日才向警方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