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瑛子)从4月份起,劳动者到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湖里区人民法院在立案时都不再要求劳动者预交诉讼费。如果用人单位一方败诉,诉讼费自然由败诉方来承担;如果劳动者一方败诉,法院将免除他们的诉讼费。
据了解,湖里区人民法院去年共受理劳动纠纷329起,涉案金额数千万元,这些纠纷中八成左右是关于讨薪的。该院立案庭庭长冉茂国介绍,湖里是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企业和外来人员特别多,劳动争议也特别多。讨薪的劳动者往往处境艰难,他们要么被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要么企业倒闭、破产,老板溜之大吉,处在生活都难以为继的状态。湖里区人民法院此次借着国务院出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时机,对所有劳动纠纷都免除诉讼费用,目的是让劳动者都打得起官司,乐意借助法律途径维护正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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