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对噪声扰民反映突出的情况,市政府先后制定颁布了《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1984年颁布,2007年1月1日废止)、《北京市环境噪声防治办法》(2006年颁布,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等环境噪声管理法规性文件,完成了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按环境噪声功能区划进行环境噪声监测,开展环境噪声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解决群众投诉,开展交通噪声专项治理等示范工程。
2006年,加快对交通噪声治理,对五环路44个噪声敏感点实施了降噪工程,京承路二期工程穿越村庄路段安装了隔声屏障,在四环路看丹桥至科丰桥段铺筑了1.8公里大孔隙混凝土低噪声路面。首都机场扩建飞机噪声污染搬迁治理工程正在推进。今年将认真解决噪声污染扰民问题,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加强对噪声污染的监管。新建道路要做到防治噪声的措施同时建设。对目前噪声扰民严重的路段,要加快噪声治理。加强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加大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鼓励社区或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治等办法,协调和妥善解决社区因噪声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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