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再为看不懂医生手写的处方发愁,处方上也将不会再出现“诺氟沙星”、“氟哌酸”之类的字眼,取而代之的是“喹诺酮类药物”,您可以直接拿着通用名去药店购药,选择哪个厂家的药品、什么价格的药品完全由自己做主。
开处方用药品通用名
新《办法》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同时,新《办法》还提到“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也就是说,患者到药店购药时,可以根据医生开出的通用药名,在几种同等药效的药中自行选择。
新条例市民很欢迎
记者走访了市内的几家药店,前来买药的陈小姐说已经通过电视得知新处方条例即将实施,“感到很高兴,我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扩大了,可以直接到药店买药,比医院便宜好多。”
家住吉大某小区的李阿姨认为,同样是“头孢拉定胶囊”,就有好几种厂家生产的,价格从2.5元到13元不等。“我们拿处方去药店买,可以自己选择价位合适的,不像以前医院开什么药就得买什么药。”
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外科主任蒋晓松认为,卫生部实施新处方办法有一定的意义。他同时提醒患者,自行购药一定要去正规的药房,因为没有经过正规审核的药房和门诊出售的药,不排除有假药的嫌疑,存在危害健康的隐患。
“特殊”药品只能在医院取药
新法还规定,“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采访中,部分市民表示对“儿科处方”受到限制表示不解,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有关专家。蒋主任向记者介绍,很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用量要严格控制,比如氯胺酮在临床中的使用要严格控制,一旦大量流入市场后果不堪设想。
珠海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于这类药品的购买之所以严格限制,主要还是从“医疗安全”的角度来考虑的;比如儿科处方,一般情况下,儿童的用药量都比较小。如果对处方不加以限制,家长拿着处方到药店购买药品,一旦药店的用药量不够准确,将直接影响儿童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记者李京 实习生谢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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