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滞纳金减半收取
缴费额度初定为千分之五 按天收费尚待时日
本报 4月12日讯(记者 姜振海) 记者今天从市公路局了解到,目前本市养路费的滞纳金已经从原来的1%降低为5‰,关于养路费按天收和缴费日期延后的说法,市公路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省交通厅正在研究之中,至于实施与否还不确定,即使消息确凿,也要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因此按天收费还需一段时间.
“从今年年初,滞纳金已经开始减半了。
据悉,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的改进,需要对全省整个征收系统的程序进行修改。目前,我省17市的养路费征收,基本上由银行网点代收和公路部门的养路费征收大厅征收。在新征收办法实施前,须对所有征收网点原来的缴费程序进行修改,没有的网点需要重新安装,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启动。关于新增车辆养路费由原来的“按旬”改为按日征收,以及公路养路费缴纳时间适当延后,并改成当月1日至10日缴纳的说法,公路局主管人员介绍,这只是一种初步设想,具体的政策仍然在制订之中。即便说法确凿,政策制订出来后,还要经过省人大的批准才能实施,因此这种公路收费新政的实施还有待时日。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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