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阻不文明行为 精神文明监督员被打伤
2007.04.12
2007-04-13 14:56:43
导语昨天是北京第三个排队日,首都的乘车秩序也在交通协管员的维持下逐渐有了起色。但在去年的11月3日,有一名监督员被一名乘客打成重伤。
正文这里是东直门的44路公交车站,由于人流量相当大,每天都要有精神文明监督员在这里维持车站秩序。去年11月就在这里发生了一起故意伤人事件,当时乘客孙某在下车门强行上车,文明监督员张某上前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将其从车上拉了下来,乘客孙某随即恼羞成怒,将监督员张某推倒在地并进行殴打。而后受到周围群众的谴责,方才作罢逃离现场。
『文明乘车宣传队 考核员 孙树昌』当时把我们监督员推倒在地,造成我们文明监督员左踝骨骨折,到现在伤未愈。
正文今天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被告孙某对于殴打监督员的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人 孙某』作为成年人,我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但是请求法庭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
正文法庭辩论中原告对于被告提出的3万元的民事赔偿金额表示不能接受,而被告对于原告的伤势情况表示质疑。
『被告人 孙某』她的伤情就是一个轻微骨折,然后有一个单侧移位,因为之前就是多次协商但是对方要价太高。
『诉讼代理人 原告家属 杨某』我们现在受害人依旧是不行,她走不了,做完手术后依然是肿,医院说是属于不正常的。
正文法庭经过民事调解,双方最后依旧没有对赔偿数额达成共识,法庭决定和议后择日宣判。正文今天记者又特地来到这个车站,调查后发现,监督员要不断提醒乘客文明乘车的规定,但总有一些乘客不按规定执行,有的甚至和监督员发生口角,而文明监督员由于没有任何处罚的权利,有时面对这种情况只能选择放弃纠正工作,以避免更为过激的冲突。编辑: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