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央视《电影传奇——董存瑞》中将董存瑞托举炸药包炸碉堡的壮举说成是“后人臆测”,包括董存瑞年近70岁的妹妹董存梅、董存瑞生前的3名战友等8名原告,一同将拍摄该片的中央电视台、导演郭维以及刊载类似言论的《大众电影》告上法院。
据董存梅介绍,2005年10月29日和2006年8月19日,《电影传奇——董存瑞》先后两次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播出。片中,导演郭维称,“郅振标(董存瑞生前战友)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郅振标找不着董存瑞了。以后怎么知道、确定他是托着炸药包炸的呢?就来了一些军事专家,因为谁炸的不知道。这是一个英雄啊!怎么着呢?那就是托。托可能吗?最后有人建议挖底下,挖这个桥底下。结果挖到一定深度的时候,挖出一个袜底来,就是董存瑞媳妇给董存瑞缝的……”
而董存梅等人认为,董存瑞托起炸药包炸碉堡的壮举,有丰富的史料和健在的3名战友作证,郭维的这一言论属于毫无根据的捏造。2006年4月15日,《大众电影》杂志第8期刊登了一篇署名沙丹的文章:《<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文章称:“在真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其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是,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
8名原告认为,中央电视台、导演郭维、《大众电影》的上述言论,“伤害了董存瑞家属的感情,伤害了与董存瑞并肩作战并亲眼目睹英雄壮举的战友的感情,伤害了以英雄名字命名的单位的感情”。据悉,8名原告要求三被告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停止销售播放《电影传奇——董存瑞》,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代理费等10万元经济损失。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郭维导演。一名自称郭维爱人的女士称,郭维导演目前在外地,她也没有郭维的联系方式,不方便向郭维转告这一消息。京华时报(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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