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14日讯(记者 孟宪臣 通讯员盖华)记者从市外办获悉,本月起,市外办将规模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外向型企业和优秀的民营企业,正式纳入因公出国轨道。
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外向型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优秀民营企业,办理因公出国手续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出访人员必须是经我省县级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有规模、效益好,有信誉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管理、技术人员,且出访目的必须是从事与本企业业务有关的经贸、科技活动。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或社会保险费的,没有偷、逃、骗税行为,没有犯罪记录的;投资规模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创汇额达50万元(美元)以上;年纳税额达10万元(人民币)以上;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工商联协会会员单位。股份制企业、外向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已成为我市现代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步发展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今年以来,市外办对符合规定的出国人员,尤其是政策允许的股份制企业、外向型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出国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凡是出国审批、办照、签证时,采取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甚至可以立等可取;同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能减化的尽量减化有关签证手续,将企业出访办理护照、签证过程纳入“绿色通道”,提供“一条龙”优质服务;对出国按期回国信誉良好的人员,再次出国还将给予进一步简化部分手续。责任编辑:亦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