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夷山14家医院聘民警当副院长引发争议
4月10日,福建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所属的市立医院、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14家医院,聘请了武夷山市公安局14位民警担任综治副院长,防止“职业医闹”及处理解决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此事迅速引发争议。
医院:一旦发生事情方便多了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民警担任综治副院长一事,武夷山市的医院普遍表示欢迎。“不久前还有人在我们医院闹过事,而且闹得还很凶。”武夷山市市里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以后医院一旦发生事情,有作为民警的综治副院长出面,我们就不用再打110了,很多事情也就方便多了。”他告诉记者,医院的综治副院长平时并不用到医院上班,只是有事情时才过来。至于他们的工资和各项开支,医院也并不用负担。
卫生局:下一步要在全省推广
随后记者与武夷山市卫生局联系。肖贵荣副局长告诉记者,这项政策是武夷山市为落实去年12月31日出台的《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记者从网上找到这份通知后果然看到,在其第四项第六条中规定,“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警务室,从公安部门聘任综治副院长、综治指导员,参与医院安全管理。”“这项措施下一步还要在全省推广,我们只是在武夷山市先行了一步。”肖局长说,“以前搞平安学校时,各个学校都聘请民警担任副校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在医院聘请民警担任副院长怎么就不可以?”
警方:不拿报酬不直接参与解决医闹
“被聘请担任医院综治副院长的14位民警,并没有领取医院的报酬!”面对网上的种种评论,武夷山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回应道,并表示综治副院长只是民警针对所受聘的医院内部保卫问题展开工作时享有的一个头衔。
武夷山市公安局政工科民警杨德宝对记者说,14家医院的综治副院长全部是武夷山市公安局从基层民警中挑选出来的,一般都是由当地资历较深的派出所副所长担任。他们在兼职医院副院长后,主要是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只负责三项工作:指导、督促医院保卫科的工作、定期组织民警在医院周边巡逻和帮助健全医院内部安全规章。“面对医闹这类群众事件,我们民警是并不能直接参与解决的。只能靠疏导、劝解,用宣传法律法规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激化。”杨德宝说。
网友:不当副院长警察就不来管事?
此事在网上也引发了热议。大多数网友对这项措施的出台持反对态度,并认为,国家公务员不可以在医院这类带有营利性和经营色彩的单位兼职。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但如果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则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因此,武夷山民警在医院兼职副院长这类情况,在我国法律中应该是许可的。但还是有网友提出:“民警受聘当副院长,如果说是虚名、是兼职的话,那当跟不当还有什么两样?难道不当这个副院长,警察就不来管医院的事、就不负有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了吗?”
还有人认为,民警进入医院领导层,他们到底是代表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还是为医院代言呢?民警从政府领工资,又在医院任职。这就意味着他们同时具备双重身份与权利,他们既是享有执法权的人民警察,又是医院的领导者。拥有双重身份的民警副院长难免会与医院之间产生利益关系。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医院有自己“家里”的警察撑腰,谁来维护患者的利益呢?
:
1、因为不堪医闹寻衅滋事,为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深圳某医院为全体医生和护士分发钢盔,全体人员戴钢盔上班防医闹。
2、2007年1月,上海闵行公安分局莘庄派出所选调专管民警和治安联防队员直接派驻到医院,保护医务人员以及就医病人的财产安全。派驻民警的主要职能是:及时配合医疗机构防盗、对医院保安进行业务指导、防“职业医闹”寻衅滋事。
3、3月23日,大连市派民警进驻该市三院、市友谊医院、市中医医院、大连大学中山附属医院等重点医院防治医闹。对在医院寻衅滋事,故意损坏医院公私财物,抢夺(隐匿、毁坏)病例资料,非法占据或冲击办公(诊疗)场所,在医院内拉横幅、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泼散秽物、设灵堂等影响门诊、病房正常的就医环境,抢夺尸体移放殡仪馆,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滞留、弃留医院,围堵医院大门和诊疗场所,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九种“医闹”行为,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北京青年报》、《中国青年报》、《东南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