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损失自担
我市将严打非法证券活动,相关部门提醒市民注意证券陷阱
晶报讯(记者张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4月13日,我市召开“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暨打非维稳表彰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将于近期开展一次对非法证券活动的全面清理、查处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00年以来,全市共组织查处非法证券活动16起,维护了深圳金融秩序,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会上还指出,“整治非法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将于近期开展一次非法证券活动的全面清理和查处工作。
陈应春在会上指出,今年以来,非法证券活动出现了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类非法活动增多:一是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一些机构和个人以公司即将在国内或国外上市为诱饵,采取非法手段兜售非上市公司股票;二是非法证券咨询。一些机构和个人吹嘘拥有高级证券分析师等资源,能对证券期货市场做出准确判断,诱骗投资者缴纳咨询费或代客理财收取费用;三是一些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退还会费为名,承诺虚假高额收益,诈骗投资者钱财;四是冒用合法机构的名义或冒充证券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人员,诱骗投资者按其指示进行股票交易操作,获利后按一定比例分成。这些非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而且对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隐患。
陈应春在会上对今后的打非工作提出五个要求:第一,合法证券机构一定要改善服务,为广大股民提供优质的服务;第二,媒体也应该加大宣传和教育,限制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发生;第三,各有关部门要有高度的敏感性,一旦发现蛛丝马迹立即查处;第四,要保持打非的常设力量;第五,市政府要为打非活动提供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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