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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下的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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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
11万网民论争重庆高温立法
关注焦点:40℃以上不上班 岗位中暑算工伤 高温要发保健费
4月10日下午2点30分,重庆市政府会议室,《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草案)》(下称《办法》)网上立法听证会正在热烈地进行着,数十名企业代表和劳动者代表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展开了激烈讨论,全国有近11万网民上网参与了讨论,许多市民纷纷发来短信发表建议和看法。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讨论,重庆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表示,将根据各方意见,对《办法》认真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审批,预计今年内可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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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温立法 代表委员疾呼
目前,唯一的全国性高温法规是上世纪60年代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规定》。时隔47年,法规严重滞后,如规定的夏季露天作业“应使用宽边草帽或斗笠和白色宽大的服装”,如今已难以维护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也未提及“高温”二字。在今年1月下旬召开的重庆市“两会”上,该市政协委员彭静说,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夏季高温困扰着我国很多城市,去年重庆就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旱,她建议重庆市尽快立法,以保护高温下的劳动者。
彭静的建议与该市人大代表刘绍璋不谋而合,许多代表委员也有此同感,认为夏季高温时期,重庆市各级政府和部门都会发布防暑降温的“紧急通知”,但这毕竟不能代替法律法规。很多劳动者在高温下从事繁重的工作,身心受到伤害却不知该如何维权。
代表委员们认为,对“高温”立法宜早不宜迟,具体应该规定哪些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对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应在其工资之外给予一定的补偿即高温补贴。二是应限制高温下的工作时间,如明确温度超过多少度时,工作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几小时等。三是具体规定温度超过多少度时就应当放假休息,以免产生严重后果。四是应明确单位必须采取哪些相关措施,预防高温带来的中暑等问题。五是明确规定受到高温伤害的劳动者,应享受工伤待遇。六是劳动者出现中暑等,单位有义务送医院治疗。代表委员们的这些建议,引起了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介绍,每年夏季,重庆高温天气持续时间较长,强度较大,如果不对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尽快作出制度性规定,将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带来损害。重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去年亲临高温现场指挥抗旱救灾中,多次指示对高温天气下的防范措施作出安排。为此,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卫生局、市劳动局等机关迅速组成小组,联合起草了此《办法》,后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专家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听证稿。
网上听证 倾听各方意见
《办法》听证稿形成后,重庆政府即决定对其举行立法听证会,让广大公众参与,以集中民智,提高立法质量。很快,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刊发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并于4月10日下午举行网上立法听证会,通过据新华网重庆频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看到,该《办法》共有28条,印象较深的规定是: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单位应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的连续作业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暂停11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可以不上班;每年7月至9月,用人单位应对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保健费。
为了使论证更充分,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经过认真研究,确定了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公众方陈述人和旁听人。公众方陈述人和旁听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中间既有企业代表,又有劳动者代表;既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代表,也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代表。在听证会上,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律顾问,以及有关专家等倾听着与会代表意见,同时与网友展开讨论,你一言我一语,民智、民意在相互交流碰撞中一点一点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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