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4月15日电 记者孙春英台建林5年前,陕西省在全国较早普遍建立了农村治安中心户长机制。如今,30多万名农村治安中心户长已经成为维护全省农村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
这仅仅是陕西创新工作机制,强力提升农村平安指数的一个突出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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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近80%。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稳定,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和谐。”陕西省综治委有关负责人今天说,全省把农村平安建设作为创建“平安陕西”的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农村平安促进全省平安。
据介绍,陕西省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农村治安中心户长机制。全省大力推广城固县的家庭治安代表人制度,延伸治安中心户长网络,同时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逐步推广西安市未央区的治安承包制度,强化治安中心户长作用,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村治安秩序。
陕西省还创新“严打”整治工作机制,在“打、防、控”结合上求突破,在治乱与创安的结合上求突破;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在全省村(居委会)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站,在乡镇(街道办)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市、县(区)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层层建立工作机构,密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网络;创新平安建设的工作责任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全省普遍实行了县(区)、乡(镇)、村包抓制度,把农村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了工作部门、基层单位和责任人。在完善人防、物防措施的同时,陕西省大力推进技术防范网络建设。目前,全省有74个县(市、区)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占总数的69.1%。在关中地区农民群众居住集中的农村,实施警铃入户工程,做到一家有警或有难,全村救助。推广警铃入户后,农村入室盗窃、盗窃农机具和牛羊的案件明显减少,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大为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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