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春红)省会一些街道的摊主今后再不用和城管“打游击”了。昨日,石家庄市城管局向社会公布了便民摊点的开设细则,确定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分为禁设区、限制区和规范区。禁设区内严禁设置任何形式的占道摊点;限设区内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城市容貌和交通的前提下,适量设置占道摊点;而规范区内可根据市民需要规范设置占道摊点。
为兼顾市容环境与百姓需求,省会城管部门本着“疏堵结合,总量控制,规范管理,方便市民”的原则,重点面向市区“4050”人员和社会特困群体,在市内五区合理布设市民生活必需的自行车修理摊、冷饮摊、西瓜摊、早餐车和书报亭等固定式的便民占道摊点。每种便民占道摊点的数量每区原则上不超过100个,力争以最少的数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的生活需要。
城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功能、道路等级、道路性质、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对城市便民占道摊点实行分级管理。市区“四横六纵”主干道(和平路、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建华大街、体育大街、建设大街、平安大街、中华大街、友谊大街)、青园街、维明街的部分路段,“两站”广场等重点区域为占道摊点禁设区,此区域内严禁设置任何形式的占道摊点;禁设区道路的外延路段以及市区一环(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中华大街)以内的其他城市次干道和小街道为限设区;禁设区和限设区以外的其他城市道路为规范区。
为尽量减少对城市容貌和交通的影响,所有经批准设置的占道摊点原则上要避开道路交叉口30米以上,不得占压盲道,同时要距离道路缘石2米以上。同类型的占道摊点要统一设置标志、样式、围挡。占道摊主必须保证占道摊位及周边5米范围内的环境干净、整洁。为进一步规范占道摊位,各区城管局将与冷饮摊主、自行车修理摊主、西瓜摊主等签订现场管理责任书,同时实行红黄牌警告制。
据悉,经过摸底审查,全市共确定了500个冷饮摊位供市民经营。经营期限为4月20日至10月20日。各区城管局将根据本辖区冷饮摊位的报名情况,在审批过程中优先照顾城市特困群体,在此基础上按照报名顺序进行摊位审批和设置。同时,按照经营性占道收费标准,每平方米每日收取1元的占道费,对确实有困难的,经核实后可适当减免。
目前,城管部门已批准设置了478个自行车修理摊位、255辆早餐车售餐点和155座书报亭,在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为城市特困群体、进城务工人员等提供了2000多个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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