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自购电脑是否可行?年底突击休假是否可以?南京军区某装甲师从澄清官兵模糊认识入手,依法维护战士的合法权益,解决部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莫让提倡变硬杠
去年底,某团为提高官兵信息化素质,提倡战士自购电脑。
莫把风格当义务
前年5月,某装甲团三连连长戴志刚参加军区业务大比武,获奖后,他把得到的2000元奖金全部捐给了连队。此后,三连有个约定俗成的惯例:个人的物质奖励拿出部分捐给连队。去年12月,士官小张荣获“十佳士官”,并得到500元钱奖金。按惯例该给连队做点“实事”,连队干部暗示他连队现在图书缺少,可以给大家赠送些“精神食粮”,但小张却并不乐意。该不该给连队购买图书?官兵认识上存在着分歧。有的说,钱是奖给个人的,小张拥有支配权,想给就给,不想给就自己留着。有的则说,荣誉是连队给的,小张理应做点贡献。不能把官兵发扬风格当成义务。团领导了解此事后,专门在团交班会上教育全体干部,这样做其实是一种侵权行为,变相地侵占士兵利益。莫用权力压权益年初,师“首长信箱”收到一封这样的来信:“突击休假可取吗?”引起师领导的重视。原来,某团四连年终岁尾“回头看”时,发现不少士官休假“欠账”比较多,连队于是突击安排数名士官休假。想不到好心没有办成好事,不少士官颇有怨言:想休假不让休,不想休假却赶回去。对此,连队干部有他们的说法,休假要分轻重缓急,根据个人家庭情况和部队工作任务通盘考虑,个人应该服从组织上的安排。师领导分析认为,尊重战士的民主权利,要从具体事做起,不能嘴上一套,行动上另一套。强行安排官兵休假,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侵权行为。事后,这个团队开展了“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正确维权”的专题教育,强化官兵依法维权意识,明确要求各级不得无故推迟或取消基层官兵的休假申请,保证每名符合休假条件的官兵都能正常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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