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几人酒兴正酣,听说有种鱼干味道非常鲜美,便花12元点了一盘来下酒。当晚,吃了鱼干的6人中,有3名男子四肢麻木,呼吸困难。送入医院后才,3人才得知竟是河豚中毒,其中1人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昨日上午11时许,在福州市某医院内科病房里,中毒后被及时抢救的老李正躺在病床上,身体虚弱。
几人正喝得酣畅,发现菜吃完了,便问老板有什么下酒的好菜。“有种鱼干味道很鲜,下酒很好,要不要试试?”老板推荐说。几人马上点了这道12元的鱼干,口感确实鲜美。
昨日3时许,老李突然感觉四肢麻木,浑身无力,便打电话问晚上一起吃夜宵的林全,对方竟然也有同样症状。二人马上意识到问题严重,决定马上去医院。当晚一共6人吃了河豚,其中3人发病入院,2名伤情较轻的患者已经脱离危险。
据主治医师杨医生介绍,当晚林全入院时呼吸、心跳都已停止,病情危急。医生当即对其进行血液灌注,并用树脂吸附毒素。目前,林全的病症还不稳定,即使挽回生命,脑死亡的几率也很大。
杨医生提醒,河豚含有剧毒物质,尤其是肝脏部位,进食后很容易引发中毒。为了预防意外发生,人们还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对于河豚鱼中毒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一旦发生中毒,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事件发生后,卫生部门立即对惠清中餐馆进行查封,并将现场查获的河豚鱼干送往市疾控中心进行检验。据瀛洲派出所办案民警称,餐馆店主宋某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我国《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福州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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