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警方提醒,出事后一定要报警
早报记者陈雷杨慧娜通讯员陈烨烽
把人撞伤了,说是要送往医院,却在半路把伤者放在路边,使得伤者伤重身亡。4月15日,安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湖头中队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后转移受伤者导致其死亡的案件。
路边放下伤者
2007年4月2日,安溪长坑镇衡阳村的苏某夫妻、岳父母一前一后分乘两辆摩托赶往安溪县城的家,当时天上下着大雨。上午11时10分,苏某发现在自己的前方不远处,有一打伞的老人,正准备横穿马路,他马上紧急刹车,但是已来不及了。苏某夫妻两人也摔倒在地。
苏某夫妻俩爬起来后,路边已聚集了一些人,其中有人提醒说要赶紧把人送往医院。苏某让岳父母到前面等待,自己将老人扶上摩托车准备把老人送到医院,当车行驶至距车祸现场3.5公里处时,苏某感觉到老人的头一直耷拉着,当时他感到很害怕,便停下来把老人放在路边的草坪上,离开了现场。
4月3日,接到报警后,安溪刑侦大队湖头中队到现场查看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
4月12日,经过近9天的调查,警方初步认定苏某有重大嫌疑。4月15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抓获,警方还在他家中查获9部手机,4个短信群发器,十几张银行卡、电脑1台和现金6万多元。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涉嫌从事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警方提醒
事故发生后一定要报警
安溪县公安局法制科黄科长称,若交通事故肇事者将受害者带离现场,又不进行救治,在明知可能致人受伤或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仍将受害者遗弃,就使得案件性质发生了变化,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了。法制科黄科长提醒广大读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尽量保持现场不被破坏。如果有人员受伤,应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立刻拨打120并报警。除非在偏远无人地区等情况下,才可用肇事车将受伤者送到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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