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万剑峰)醉汉酒后撒野,横占一条道路不肯让行,反而对他人拔刀相向。奉贤区法院日前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徐进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6年12月14日晚,徐与朋友一起聚会,席间开怀畅饮。
半斤多白酒下肚后,徐只觉头重脚轻。十多人步行回宿舍时,并排将整个路面占住。此时,司机小夏驾车经过,见前方有人挡路,即按喇叭示意。谁知徐等人非但不肯让路,还出言不逊,有人趁乱踢了轿车一脚。夏下车理论,双方由此发生口角。争执中,徐仗着酒劲,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地向夏的胸部和左肋部连刺两刀。见夏流血倒地,徐酒醒大半,对自己的鲁莽行为后悔不已。经鉴定,被害人伤势已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