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从2007财政年度开始,中消协全年所有的运营费用将全部从中央财政拨付的750万元资金中支取。中消协吃上了“皇粮”,是否继续帮助消费者直接维权?昨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全面诠释了中消协的七大职能,并明确表示中消协将一如既往地依法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反映消费者的呼声,做好各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母建华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协将履行七项职能: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母建华说,今后,中消协将继续全面履行七项职能,努力构筑消费者教育和咨询服务、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救助等“三大体系”,从消费维权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做好各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母建华说,中消协是国家法律规定对其履行职能政府应当予以支持的组织。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给予支持,包括帮助解决消协机构经费、办公条件等实际问题。“今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任务的加重,我们相信,政府对消费者协会的经费支持力度会进一步加大。”母建华说,只有这样,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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