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市中级法院统计,今年1至3月,杭州市13家基层法院共受理相邻关系案件41件(一审),与去年同期持平,共办结27件。其中,判决13件,占48%;调解4件,占15%。判决比调解多三成,反映出邻里纠纷的调解有很大难度。
法官分析相邻关系纠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纠纷起因具有城乡差别。在农村多是因为围墙、排水、道路等引发的矛盾;在城市多是因为楼上漏水、保安门、空调安装不当,或者噪声、光污染等引发的纠纷。
二、纠纷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互不相让,甚至为赌气而不计成本。
江干区××花园的两户居民,楼上住户的房子十年前就开始漏水,2004年一次大漏水后,楼下住户的天花板、家具和电视机都淋坏了。
两家为赔偿的事僵持不下,最后闹上法院。这场官司打了一年多,法院最终判决楼上住户赔偿楼下住户5579元,但双方光诉讼费、鉴定费就花了2469元,这还不包括请律师,以及双方花费的大量时间和精力。
三、大部分的纠纷由来已久,成因复杂。
富阳有个案子,两户邻居都说门前的空地是自己的,各家都在空地上堆了一堆石头。法院以方便相邻共处为由,判决其中一户搬走石头(另一户人家堆石头是为了修马路)。
但这户人家就是不肯搬石头。法院找人搬走了石头,但双方的心结一直没能解开。
不久后,这家的儿子又在原地堆了一堆石头,说:“这是我堆的,你们要搬,另外打官司好了!”法官说,这些邻里纠纷,因为开始处理不当,导致恩怨加深、矛盾延长,不仅给法院执行增加了难度,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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