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利锋)今后,省城各街道办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4月10日—13日,市房管局举办了“石家庄市物业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对省城44个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这标志着省城建立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共管的物业监管体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建四级共管的物业监管体制
“今年省城将建立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共管的物业监管体制。”市房管局物业处处长赵工介绍说,为使物业管理尽快纳入社区管理范畴,提高各办事处、居委会以及各区物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市房管局近日特别组织召开了“石家庄市物业规范化管理培训班”,6个区的物业主管部门、44个办事处、乡镇、6个社区居委会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人数达90余人。据赵工介绍,本次培训使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办事处、居委会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程序,交流了物业管理经验,为下一步开展物业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促进石市物业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保障。此举在省城属首次“街道办参与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一个新探索,这在省会尚属首次。”赵工介绍说,物业管理活动涉及到城市管理的很多方面,“牵扯部门多,具体服务又和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这就决定了它是一个矛盾集中的行业。但一直以来我们的物业管理工作都是由市房管局一级管理,工作任务太过繁重,不利于问题及时解决。”据介绍,今年年初出台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是物业管理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街道办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发挥很大作用。”赵工说,按照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物业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将参与和指导辖区内住宅业主大会筹备、召开、选举工作;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和召集,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体系,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同时,当住宅区物业管理出现较大纠纷,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受到影响的时候,辖区街道办事处要及时牵头组织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稳定办、居委会、派出所、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参加联席会议,对问题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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