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焕娟 特约记者黄叶华)原东方市公安局局长李国和以及章生贵、陈文吉等三名民警玩忽职守,对时任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的文瑞强(已判刑)开枪击伤大田乡新宁坡村的邢亚盖致重伤事件玩忽职守,导致邢亚盖蒙冤一案,昨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同时驳回了李国和、章生贵的上诉,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海口中院的终审裁定认为,李国和身为东方市公安局局长,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当得知文瑞强开枪击伤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时,在没有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便下令将伤者邢亚盖扣留,并派人看守数日,后又签发了调查报告,错误地认定邢亚盖是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致使邢亚盖被伤害案件没有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理,导致邢亚盖及家属多次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在调查过程中,章生贵和陈文吉严重不负责任,没有仔细核实邢亚盖的身份,修改了调查报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1月25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一审宣判,李国和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章生贵犯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陈文吉犯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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