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通讯员严剑漪)虽然有毕业证和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但作为一名职校学生的陈某是否未成年始终存有疑点。昨天13时45分,浦东新区法院运用骨龄鉴定,一审判决已成年的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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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浦东某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陈某家住安徽。2006年8月,陈某前往朋友家作客时起贪念将朋友存折偷走。此后几天内,陈某接连从存折中取走了15300元。9月,陈某再次前往女朋友家盗窃,窃得数码相机、电脑内存及现金1000元。
法庭上,陈某的辩护人提出陈某尚未年满18周岁,并出示了有关毕业证以及村委会出具的说明,而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户籍资料上清楚地记载着陈某出生于1988年2月,法院最后通过骨龄鉴定以确定陈某的真实年龄,经鉴定,陈某作案时已超过18周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且在家属的帮助下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同时考虑到其作案时毕竟18周岁刚过不久,犯罪也属初次,所在学校也愿意接纳其回校继续完成学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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