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施工令周围水土流失
19个项目被责令整改
深圳商报记者张兴衍通讯员梁洁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水务局在南山区西丽街道办同乐路一处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附近二十余米高的山体已被铲去一大半,路基附近三十多米宽的黄土带完全裸露,无半点绿色。
据市水务局水保处处长王坤堂介绍,这类“野蛮施工”项目,今年一季度发现19宗,由此造成水土流失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如加上去年6宗违法动土项目,我市目前违法动土项目共25宗,水土流失面积达3.1平方公里。此前,水务部门已向19家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仅有3宗补报了水保方案。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副站长郑佳丽表示,按水土保持法及深圳特区水保条例规定,凡未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动土均视为违法动土项目。这类“野蛮施工”大面积开挖的施工项目,既没有按规定申报水土保持方案,也未采取排水、沉沙等有效水土保持措施,一旦出现大雨其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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