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习贯彻国办通知精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力以赴做好药品监管各项工作。
近日发出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针对药品(含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就整顿药品市场秩序、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意见中指出,通知对推动药品监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实质和各项要求,准确把握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要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解决好“为谁监管、怎样监管”的问题。
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加强系统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实施,加快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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