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经过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努力,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遏制了违规违法占地势头。到2006年12月,全国各类开发区由6866个核减至1568个,规划面积由3.86万平方公里压缩至9949平方公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开发区的发展对体制机制创新、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开放型经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期要认真总结经验,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原则和标准,统筹规划开发区发展,把开发区办成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设施完善、集约用地的工业集中区,这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国家将建立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针对开发区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开发区建设方针,规范发展方向,提出制定规划、总量控制、优化布局、完善体制、加强开发区土地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严格开发区设立、扩区审批,加强开发区信贷和财税管理等要求。目前,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再度出现过多过滥的情况,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仍继续暂停新设和扩建各类开发区,集中力量办好现有合规公告的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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