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出境游合同示范文本已实施近一个月,然而我市旅行社竟无一家启用——
出境游,新合同难护驾?
国家旅游局公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已经近一个月了。本该在“五一”出境游档期一显身手的“合同示范文本”如今却被束之高阁,不少想要出国旅游的市民担心,目前不具强制力的性质新版合同是否会成了一纸空文?在“五一”黄金周来临之际,记者在我市具有出境游资质的几家旅行社采访发现,这些旅行社大多是冷对新版合同,表示“五一”出境游仍将沿用旧版合同。
新合同:高要求保护游客
据悉,按照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新合同示范文本,“准X星级”、“仅供参考”、“以××为准”等模糊用语不能在出境游合同文本中出现了。而该合同的最大亮点在于,规定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得超出行程天数的一半;组团社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今后在指定购物点出现购物损失时,90天内如果游客不能在购物点获得赔偿时,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此外,新示范文本对于组团社取消出团和旅游者行前退团的违约担责方式进行了较大改动。如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旅费,并支付10%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很明显,新合同更偏重于保护旅游者的利益。
旅行社:新合同操作难
今天上午,有市民致电党报热线称,为何出境游新合同文本从3月实施至今,我市一些旅行社均没使用。就此,记者今天对我市5家可以承接出境游的旅行社进行了采访。在中旅国际旅行社,记者询问新版合同的问题,几位工作人员都表示没有听说新合同,目前与旅游者签订的还是旧合同。南大街一家国际旅行社的负责人王经理表示,上月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已将新合同范本发给各出境游旅行社,不过现在只有他们几个负责人知晓新合同范本。
采访中记者发现,几家旅行社对新合同都颇有微辞,矛头直指新合同没有兼顾旅行社的利益。举例来说,合同规定“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方法”,退团有时可能是游客的原因,王经理等人表示,这种风险也让旅行社承担似乎不公。她还说,新合同范本的条条框框的规定过于繁琐,旅行社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与旅行社抗拒态度形成对比的是,消费者对“国家版”出境旅游合同非常赞赏,由于旅客在出境游法律关系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大家都认为此版合同可以更好地保护旅客权益。
旅游部门:鼓励游客用新合同
记者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了解到,目前新合同版本还不具有强制性,过渡期使用新版合同还是旧版合同,旅行社可以自行决定。该所负责人表示,由于新合同涉及出境游方方面面,旅行社还需要做好与国外的沟通,过程繁琐,具体执行时间还要等待国家和省旅游部门通知。
记者今天在国家旅游局网站获悉,国家旅游局近期将对新合同文本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久将向全社会正式推行使用。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也表示,游客在选择出境游时可要求旅行社提供自己认为合适的版本,签订新合同还是旧合同可由市民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而国家旅游局则表示,鼓励游客在国家旅游局的网站下载合同文体使用,任何出境游组团社不得拒绝游客选择使用此合同示范文本。本报记者邹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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