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南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开始申报,2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者,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
根据有关规定,今年海南省继续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工作,仍采取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双轨申报的方式,除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组织申报外,非国有企业也可组织申报。
据介绍,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在国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根据人事部要求,海南省今年将继续结合留学人员专项活动和本年度工作开发情况进行小额资助经费的申报。申报要求:往年获得拨付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在提交当年项目进展、完成情况及资助经费使用的详细报告后,方可申报。 (解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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