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规划图写入售房合同?
广州市国土局负责人称正研究此问题,并希望人大就此立法
本报讯(记者王海军 通讯员穗仁宣)“政府应该责令开发商在售楼时把整个小区的容积率、共有车库、绿地,以及整体规划图写进销售合同,不许变更!”在昨天举行的羊城论坛上,业主代表的这一提议引发了到会小业主的积极响应。
“公建配套应同步实施”
昨天羊城论坛的主题是“学好物权法,安居新生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国土、建委、物价、律师协会、物管协会等部门和团体负责人,以及来自广州各小区的业主代表参加论坛。来自番禺某小区的业主代表邓先生说,现在业主和开发商之间信息不对称,“比如本来小区有个网球场,但入住后开发商要把球场拆掉盖楼,并声称这是规划局批准的”,而对于广大业主来说,所购买的并非自己入住的一套楼房,更是看中小区公共环境,事实上,这些配套也已经计入购房成本。因此他期待人大立法,责令开发商把小区的容积率、共有绿地、车库和整体规划图写进售楼合同,以此保障业主权益。
邓先生的发言引起了会场的积极响应。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刘仲国也对此表示赞成。他说,很多小区矛盾往往是由于规划没有实施造成的。“我认为小区公建配套应该同步进行,有可能还要提前实施”,刘仲国还透露,其实,广州市早在一年前就已经对此展开研究,并着手制定政策。现在广州国土部门已经开始和规划部门联手,在预售时将公建配套规划向社会公布。
居委会能否代表业主利益?
会场的另一个热点是居委会介入业委会筹办的问题。自从《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后,这一点就广遭质疑。昨天,不少业主代表把此归纳为“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偏要管”,来自芳村某小区的业主代表称,该小区所在居委会与开发商勾结,把首层架空层改成住宅变卖,共同牟取暴利。“这样的居委会如何能代表业主利益?”“我们更愿意相信自己票选出来的业主代表!”
与会的不少专家学者也表示,物权法一些条款还缺乏可操作性,比如,业主大会虽然可以自由选择物业公司,但现实中常出现“老管家”以打官司为由赖着不走,“新管家”又进不来,以致两家保安打架的情况。因此,建议广州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表示,日前出台的《物业管理规定》还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业主们的反映会提醒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更加注意并解决这些问题。目前,省人大正在修订《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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