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23日讯
4月23日讯(记者郑文强)海口一家房地产公司出纳员叶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公司资金达380多万元。记者近日了解到,检察机关已正式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批准逮捕。
据了解,2002年1月,叶某进入市保税区某置业有限公司工作。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持续至2005年3月之间,叶利用保管公司现金公款的职务之便利,多次大量地从公司的六个公款帐户及所直接收取的现金中提取、截留现金公款,占为己有和个人使用。在长期的作案过程中,为了应付公司的查帐,叶在向财务总监陈等公司领导上报现金余额时,仅用书面打印现金余额上报。
2005年2月1日,公司需要支付工程款,要求叶某将60万现金存入一个公司帐户中。此时叶利用保管公司支票和法人印章的便利,瞒着公司私自填写了一张转帐支票,再从会计处偷取财务章来盖上,从公司的另一帐户里将30万转到公司帐户中,并伪造了对帐单交给会计记帐。在叶的作案过程中,多次采取少计现金收入、多计现金支出的手段。到2005年3月以后,叶所收的现金干脆都没有记到公司帐上,而直接截留据为己有。警方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叶某后经审讯,叶交代由于染上赌博的习惯,从2004年底起不断动用保管在他那里的公司现金公款,用于赌球、买私彩和公彩。2005年3月底,叶由于担心公司会发现其所犯的事情,于是将公司现金二十多万元存入自己的银行帐户中,然后出逃。2005年4月,叶逃到杭州,将那二十多万元取出,存入在杭州另开设的帐户供自己逃跑时使用。叶做完这些之后跑回广州躲藏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叶某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对叶某经受的现金帐务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确认叶某共侵吞公司资金三百八十多万。(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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