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解读
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与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相比,物权法对共有制度进行了创新,对于明晰共有财产的法律归属、充分发挥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构建和谐的财产共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博士徐海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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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燕认为,首先,物权法明确了共有财产的管理权利与管理义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其次,在尊重契约自由的基础上,允许共有财产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在合伙关系、婚姻关系解除时,共有财产就可依法公平、高效分割。
其三,区分了基于共有财产发生的内外法律关系,既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明确共有人内部之间的利益与责任归属。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徐海燕认为,物权法在共有部分,对缺乏明文约定的共有财产关系规定了倡导性规范,有利于定纷止争。例如,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名词解释共有:指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就同一动产或不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其中,按份共有指数人按照一定份额对共有财产共享权利和分担义务;共同共有指数人对于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在于,各共有人不分份额或比例地享有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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