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单体验收、分户验收、小区配套设施同步验收——
2003年,市民徐先生购买了一套所谓的高档住宅,收房时却发现房屋的墙体不平直,好像有倾斜,这让徐先生对北京市住宅工程的质量水平产生了怀疑。但是,2006年,当徐先生在朝阳区甜水园购买又一处房产时,这种怀疑被一扫而空,平整的墙面地面、线条清晰笔直的阴阳角、使用方便且标识明显的预埋件……如此大的变化,都源于北京市2006年开始实施的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新制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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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之前,北京的住宅工程质量验收主要以整栋楼为基本单位,没有针对每一个住户的质量验收依据,交房后业主一旦发现质量瑕疵,由于业主对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信息不够了解,使质量纠纷的解决过程复杂而漫长。而2006年之后施行的分户验收制度则要求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以户为基本单位进行,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以外,还要增加对每一户质量负责的8项验收内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该表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应作为房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移交业主。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分户验收制度实施半年后,市建委委托了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五检测所的专业检测人员对16项竣工工程的分户验收结果进行实测复查。复查结果显示,被抽查工程分户检验批项目的外观尺寸实测合格率达到了89%,砖砌体实测合格率达到90%,暖卫项目合格率达到95%,电气项目合格率达到96%。
分户验收制度推行一年后,《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这个《办法》要求,从3月1日起,本市在建小区无论进入土地、规划、招标、施工许可、商品房住宅预售等任何一个行政审批环节的建设项目,均要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进行审查,新开工或建设的商品房住宅项目都要逐步达到住宅与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确保市民入住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舒适的家园。
八项验收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门窗安装质量,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余美英)(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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