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200元以下)和非现场处罚(200元以上)均可委托代缴
日前,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出通知,将扩大邮政代缴交通违法罚款服务范围,现场(200元以下)和非现场处罚(200元以上)均可委托邮政代缴。
据交管部门介绍,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现场处罚的、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被交通警察非现场处理,当事人都可在罚款缴纳有效期内,凭处罚通知书,在违法地以外异地委托邮政代缴交通违法罚款。另据悉,近期有不法分子伪造处罚通知书进行诈骗的情况,交警部门提醒,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都加盖由县级以上交警大队的公章,广大司机要注意识别。(记者 牟晓翼 实习生 李凌云 通讯员 王肃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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