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们期待已久的提高政府透明化程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望给中国的科研资助和科学作假行为的调查带来希望。
中国国务院4月24日公布了这一由温家宝总理签署的条例,政府官员们指出,这是为了公共利益在关键事务上提高透明化的划时代的举措。
这一条例起草时间历时五年之久。2003年的非典事件曾经促使了政府对该条例的草案进行修改,当时,人们批评政府处理信息不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必须主动公布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事务的信息,特别是在那些诸如征地和城市规划等被认为普遍存在腐败的领域。同时,政府部门必须公布它们的职能和办事程序。
根据这项新的条例,如果公众认为政府没有及时向公众发布某些信息,他们可以要求政府部门免费发布这些信息。人们也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符合公布信息要求的行为。
清华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薛澜认为,新的规定将会让科学资助和项目评估等信息更加自由地流动。
"这有助于更有效率和更加公平地使用科研资金," 薛澜告诉本网络记者。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朱孝民认为,不断增加的透明度可以减少国家资助的科研项目中的科研欺诈和不端行为,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事实上让任何公民都可以获取对欺诈行为的调查结果。
朱孝民对本网络记者说, "在更大程度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可以缩短科学共同体和公众之间的距离,因为公立研究所的信息可以被视作政府信息,应该属于公众可以问询的范围之内。"
但是他补充说,还需要制定更多实施细则来让科研领域也能应用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要让科研院所根据这项新的法规制定相关的指南。来源:科学与发展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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