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胡里江雁记者陈泥)21世纪不动产厦门置强加盟店中介不成拒绝退还消费者中介预付款,并在中介合同中写有霸王条款,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并被投诉。昨天,在湖里区工商局12315的调解下,该店将收取的3750元中介费退还给消费者。
21世纪不动产厦门置强加盟店位于湖里区仙岳路680号龙门天下18号。据消费者陈先生反映,他于今年2月3日经该店中介欲购买一套住宅,中介方与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预约合同。按合同约定,陈先生预付了5万元订金及50%的中介费3750元。在准备办理按揭时,陈先生发现,该处住宅房产权证拿到手的时间与起初商谈时承诺的时间不符。经询问开发商得知,拿到产权证的时间尚不确定。但合同中约定,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卖方将房子交给陈先生。在房产证拿到手之前,按揭款由陈先生来付。对此陈先生认为,所签的预约买卖合同不合理,应加上补充条款,约定交房和付按揭款的具体时间。但是,卖方因种种原因没来签补充合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后,陈先生通过律师索回了5万元预付款,但在索要中介费时遭到拒绝,他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湖里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在受理投诉中还发现,该店出具的合同中还含有霸王条款。工商人员责令该中介将中介费退还给了消费者。工商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店的营业执照尚在办理中,并不具备开业条件。工商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营业,并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