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传统中国农村的“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功能正受到强烈冲击。我省1992年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激发了广大农民的养老保障意识,但由于制度设计上的一些缺陷,农民参保积极性并不高,到1999年后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两种保障方式
东海县黄川镇许村农民王同花告诉记者,她去年做得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参加了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以前总羡慕城里人老了有退休金,现在自己也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心里特别高兴。
王同花参加的是东海去年3月实施的“新农保”。东海的“新农保”以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20%为缴费基数。其中个人拿80%,县财政和乡镇各补贴10%。去年的最低缴费标准为800元。个人承担640元,乡镇和财政各补贴160元。参保农民退休后月领取养老金不低于260元。
如皋同年推出的“新农保”则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筹资,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5元。
东海和如皋实施的“新农保”都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集体补助为辅。为了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实行个人账户模式,集体、财政补助金额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参保农民启领退休金时,只要将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即可。
苏州、无锡等地的“新农保”制度,政府、集体对务农人员参保的补助力度大,一般都在50%以上。为便于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实行统账结合的保障方式。如宜兴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确定当地“新农保”的缴费比例。个人只需缴8%,市、乡镇补助13%,缴费农民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的10%建立。到龄农民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的和予以计发。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我省试点地区可选择“统账结合”方式,也可选择“个人账户”方式,待条件成熟时再建立统账结合,实现全省统一。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三方筹资原则。
一项民心工程
在探索“新农保”制度过程中,各地财政主动向农村弱势群体倾斜。东海将1000多名无儿无女纯农户全部纳入“新农保”,其参保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在苏州、无锡,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老年农民无需缴费,每月可以直接获得养老补贴,深得农民欢迎。苏州相城区渭塘镇63岁的陈大金和老伴每月可领回近300元的退养金,陈大金说,以前只有城里人才有养老金,现在农民也能领到退养金,虽然不多,但觉得很亲切。
无论实行“个人账户”地区,还是“统账结合”地区,农民的参保积极性都很高。东海县推出“新农保”短短9个月,就吸引了近2万农民参保,保费征缴突破2300万元,超过前14年保费征缴总和。据了解,今年该县的参保人数有望突破5万人。如皋“新农保”实施5个月,也吸引了2万多农民参保。无锡、苏州等地,超过九成的农民已加入“新农保”。
两大障碍
虽然试点地区农民参加“新农保”的积极性很高,但目前新农保制度还处在试点阶段,除了苏州、无锡、泰州、东海、如皋等少数地方,我省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全省3000多万农业人口,参加新农保的仅仅169万。
不少尚未出台政策的地方反映,推行“新农保”的难度不小,地方财政困难是最大的障碍。记者了解到,苏中某县,“新农保”政策拟订已有一年,但由于县、乡镇两级财政在补助比例上意见不一,政策至今没出台。
“新农保”会增加多少财政负担?泰州做过一个测算。如果该市今年100万农民全部参保,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补助资金,财政总共要掏出1亿元,而1亿元只占2005年财政收入的0.88%,占2005年财政支出的1.21%,完全可以承担。其实,目前苏北一些先行试点县市,财政补助还不到100元,但还是有效激发了农民的参保热情。从这个角度看,只要进行科学测算,做到农民缴得起,政府负担得起,财政困难并不构成“新农保”的实施障碍。
影响一些地方推行“新农保”的另一大因素,是原农保政策允许地方经办部门从农保基金中抽取一定资金作为管理费,而“新农保”制度要求基金专款专用,地方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地方政府强有力的推动,经办部门自然没有制定出台政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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