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晓菁)离物权法实施不到半年。昨日下午,全省建设系统召开学习宣传贯彻物权法电视电话会议。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土房产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在厦门分会场的会议。福建省建设厅厅长林坚飞就我省建设系统如何学习、宣传、贯彻物权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委政研室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祥健做了关于物权法的辅导讲座。据悉,物权法有三分之二的条文涉及建设行业,实施物权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面临严峻考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黄诗福在会上表示,建设行业民生性强,行业工作诸多方面涉及人民群众财产权利。各部门、单位要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和精力,把学习宣传工作抓紧抓实。比如,通过宣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使业主明确其权利义务、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的归属等法律规定;通过宣传物权公示制度,使不动产所有人及时进行不动产登记,防止“一屋两卖”等,依法维护其权益。据悉,下一步,我市将做好与物权法有关规定的衔接工作,并及时提出制定、修改与物权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同时做好相关规定的清理工作。在行政复议审理中,贯彻落实平面图等保护的原则,对违反物权法、侵害物权人合法权利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予以撤销,该变更的予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