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整治餐饮业和机团单位用肉管理
新快报讯(记者 尹辉 实习生 刘叶丹 通讯员 九牛 华新 海燕)今后,工厂食堂再购私宰肉,最高将处罚10万元!昨日,广州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机团单位肉品管理工作现场会,副市长王晓玲提醒全市机团单位的法人和采购员,今后凡采购私宰生猪产品的,除没收外,还将处以1万-10万元罚款。
据市屠管办最新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全市有餐饮业及机团单位多达2.3万家,其中,宾馆酒楼16600多家、学校3600多家、机关单位3500多家。这些机团单位肉品消费量巨大,日用肉品平均可达150吨,其中,鲜肉119吨、冻肉约31吨。不容乐观的是,这些机团单位有不少在采购私宰肉,给饮食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王晓玲表示,从今年5月到10月,广州将拉开餐饮业和机团单位用肉管理的“战役”———有关职能部门与市政府签订“军令状”,机团单位的法人和采购员则要签定承诺保证书。与此同时,餐饮业和机团单位只能从有资质的配送企业采购生猪肉品,并建立台账制度登记生猪产品的品种、数量和供应者的名称等信息。生猪产品从屠宰厂—供应商—市场—机团单位全程都将实行网上跟踪监管。
王晓玲明确表示,对采购非法屠宰的生猪产品以及未经检疫、检验或者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机团单位,将没收不合格生猪产品,并处以1万-10万元罚款。不建台账者将处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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