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主任张有元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讯 今天上午9时,第三届中国媒体经营管理论坛在京继续进行。今天论坛的主题是“新技术引导的未来出版业”。稍后,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发布了关于11城市都市类报纸发行量核查结果的说明,核查结果暂不公布。
以下是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主任张有元发言的全文:
各位来宾,各位代表大家好。现在受石峰理事长的委托,代表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就关于发布11城市都市类报纸发行量核查结果做出如下说明:
一、为了规范报刊发行秩序,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邮政局四部门决定对11城市都市类报纸的发行量委托国新出版物发行调查中心,进行统一核查。
在报刊界乃至在社会上都产生了积极反响。既规范发行秩序推动报刊诚信建设,促进报刊业改善经营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核查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和相关报社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进展情况总体顺利,有的报社没有纳入本次核查范围,但主动申请核查。有的报社虽然对列入本次核查范围有疑义,但为了顾全大局,仍然高兴的接受核查。在这里,我代表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对所有理解、支持、配合本次核查工作的相关部门和报社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二、由于我国对报刊发行量的核查工作刚刚起步,且核查发行量所需凭证和环节较多,不少报社还不能适应核查工作的需要,提供的凭证不够充分,核定数据相当困难。列入本次核查的11城市都市类报纸,除一家已经修刊,两家正在申请更名不进行核查外,还有六家有待进一步完成核查工作。已经完成核查的个别报社对有的数据确认还存在不同意见。有的报社自认为竞争对手的数据存在虚假现象,为了妥善处理好各方面意见,基于新闻出版总署领导商量,决定今天暂不公布核查结果。
三、尽管这次暂不公布核查结果,但对本次核查的数据和准确性问题,我们在这里也想表明我们的意见:
第一,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作为核查机构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纪律,确保核查工作的公正性,欢迎大家对我们的核查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我们在这里郑重表示,只要被核查单位提供的凭证是真实的、完整的,调查中心对调查的公正性负法律责任。
出版物发行量核查申请表内,郑重告知四项里面明确指出,如因申请人提供提交的文件事后被证明为虚假,过信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有权撤销由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出具的任何与之相关的任何文件、报告,并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上述重要四项告知中还明确要求,申请单位应诚实填写所有的项目,因申请单位虚假填写并导致错误,国新出版物数据调查中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核查过程中,各报社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公开承诺对提供凭证的真实性负责,故被调查单位应该对自己评估凭证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凡是怀疑竞争对手提供虚假凭证的,要有真凭实据,并对自己的言行负法律责任。如果对公布的核查数据有质疑的,可根据出版物发行数据核查指引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向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提出复查申请。
第四,大家对核查的发行数据高度关注,我们表示理解。但是一个报社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并非只取决于发行量,在同一个城市里,一个报纸的发行量可以不是最多,但可以办得最好。希望大家正确对待发行数据。
第五,对于报刊发行量进行核查是大势所趋,是诚信建设所必须,希望有更多的报刊社自觉地加入发行量核查的行列,以诚信赢得市场、赢得广告主,同时希望大家对我们的核查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我代表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再一次感谢大家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再一次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推进我国报刊市场的诚信建设,促进我国发行量事业的发展。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