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4月28日电(记者王勉 杜健)广西梧州市桂新钢铁厂5年间通过设置账外账的手段,隐瞒销售收入共计2.04亿元。广西国家税务局25日向社会公布了这一涉税违法案件。
2006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和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指示,广西国税局与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合查处了梧州市桂新钢铁厂偷税案。
广西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一案件是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直接督办的重大案件,也是广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单个涉税案件下文督办的案件。
广西国税机关已对该企业作出补缴增值税3152万元、罚款957万元,加收滞纳金1191万元的处理决定,并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
广西国税局表示,将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进一步震慑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税法尊严,提高纳税意识,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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