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8日讯28日,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在会上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会议总结了2001年以来全省民事审判工作的成就和经验,深入贯彻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表彰了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杨焕宁强调,党和国家要求民事审判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公正、高效、权威”,围绕这一要求,应从观念、认识上摆正民事审判工作形式要求与实质要求的关系,摆正公正与高效、权威的关系,摆正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摆正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以公正的立场和负责任的精神做到审判的高效、权威;加强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民事审判质量的标准,理顺民事审判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强法院内部审判监督,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切实提高民事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坚决遏制司法腐败;加强司法保障,支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促进民事审判工作登台阶、上水平。
省法院院长南英,全省各中级法院院长、主管民事副院长、民事审判庭庭长和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人员出席会议。(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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