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9日讯 27日,山东银监局印发《关于改进和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的意见》,对所辖1.2万多家银行业网点、15万多名银行从业人员提出改善银行服务的十点具体要求,要求各大网点和所有从业人员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
山东银监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不得擅自在午休、公休日缩减营业窗口;在分析掌握客户流量分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弹性窗口和弹性岗位制度,动态调整对外办理业务的窗口数量和窗口业务类型;进一步加强大堂提示服务,适当增加大堂经理和咨询服务人员;合理调整网点布局,充实一线临柜人员,保证每个网点服务窗口的数量及最低人员配置满足服务需要。
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升网点功能,科学细分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电子银行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安全、便利的离柜业务服务,有效分流柜面业务处理量;建立客户投诉首问负责制度,明确受理客户投诉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妥善处理投诉事项;加强对柜员劳动纪律的管理,杜绝散漫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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