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荣柄长期以盗窃为生,在一次盗窃过程中的经历让他内疚一生:遇到一名遭遇打闷棍抢劫的女青年昏迷不醒,他不光没报警,还趁女青年昏迷之机,偷走她的手机。事后,这名女青年死去。于荣柄因涉嫌盗窃罪近日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偷车时发现有人昏迷
21岁的于荣柄是淮安人,中专毕业后,他来南京干起了盗窃勾当。2004年7月,于荣柄与一帮无业青年一起盗窃作案,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他又开始盗窃助力车和电动车。
2007年1月16日夜,于荣柄来到南京市建设新村小区里,撬锁盗窃了一辆杰宝牌电动车,价值人民币700余元。然而,由于得手太顺利,他不想立即收手,他将电动车搭好电线后,推至小区门口,还想再搞一辆车子。不料,正当他寻找目标时,听到一声女子的惊叫,他吓了一跳。好奇心促使他想看个究竟,他发现黑暗中有一个黑影在动。于荣柄用手电筒一照,看见一名女青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于荣柄大着胆子问她:你怎么回事,怎么会在这里?对方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却没有回答,只是发出低低的呻吟声。于荣柄借着手电筒的光看见女青年头上冒着汗,便上前扶起她。由于对方根本站不住,于荣柄只得将她放下来。
一番努力没救醒女青年
于荣柄推测对方可能喝醉了酒,可是离近了也没有嗅到酒味。问她:你是不是喝酒了?对方仍然不回答,于荣柄怀疑对方生病了,用手电向四周照了照,发现离女青年头部不远处,有一根粗木棍、一个头花、一串钥匙。他将钥匙放进女青年的帽子里,让女青年躺在自己的怀里,用纸巾帮着她擦去汗水和鼻涕。发现他们躺着的地方太潮湿,又将女青年拖到墙边光亮处。于荣柄将身上的MP3声音放大塞进她的耳朵里,努力想把对方弄醒,但对方仍然没有任何反应。
准备报警时看上她的手机
于荣柄再用手电筒照一照,发现女青年嘴角流出许多白沫。他明白女青年是昏迷了,猜想一定是挨打了,内心感到一阵害怕和同情。他想报警,可是转念一想,如果对方死了,自己是个小偷,这样做岂不是自投罗网吗?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他决定放弃报警。于荣柄再摸女青年的手,发现对方手冰凉,他将她的手放进了她的口袋里,却意外地发现她口袋里有一部手机。正好,于荣柄的手机坏了,他对着女青年说:你再不醒的话,我就把你的手机拿走了。据案发后于荣柄交待,当时他非常犹豫,但是见对方没有一点意识,占有的念头还是占了上风,他将手机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临走时,他还看了看时间:2点24分。
于荣柄骑着偷来的电动车回到小营租住地,通过查询得知女青年的手机余额还有20余元,正好自己用。第二天,于荣柄将偷来的车子卖给了修摩托车的店主。
事后女青年死亡了
1月17日,建设新村群众发现躺在地上的女尸,立即报了警,经侦查发现,该被害人右后脑被钝器击打,导致死亡,随身物品被抢。1月18日,警察抓获于荣柄后,从他的租住地还搜出两辆电动车以及被害人的手机。当警官问起手机的来历时,于荣柄这才想起那天夜晚发生的事,一下子傻了,他担心女孩如果死了,警察肯定会怀疑到自己,因而内心感到十分惊恐。当承办此案的警官提审他时,于荣柄急切地问:那个女孩死了没有。警官回答:人已经死了。于荣柄惊得张开了嘴:完了,完了,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我没有杀人,人不是我害死的,我无论如何也说不清了,我实在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人不是我杀的。过了一会儿,在警官的劝说下,于荣柄才渐渐平静下来,他低声解释说,自己的想法很简单,只是以为对方生病了,想问清地址再把她送回家,以后可以与她交个朋友。因为先前他曾有过这样的艳遇。
“没救她,我会内疚一辈子”
于荣柄接着问:我现在定什么罪?警官说:如果你没有杀人,就应该定盗窃罪!于荣柄这才松了口气,他急忙问:那我能判多少年刑?警官告诉他:根据你盗窃数额和犯罪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可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吧。于荣柄紧锁的眉头松开了,但很快又锁紧了。
他喃喃地说:我很内疚,恐怕这辈子我也无法原谅自己。因为当时如果我不是偷东西怕被发现的话,就能帮她报警,这个女孩就不一定会死,我对不起她。干坏事差点惹上杀人官司,这个教训太深刻了,我以后再也不干坏事了。
原来,该女子姓胡,与男朋友一起来宁打工,本打算在年后准备结婚的,没有想到刚给男朋友发完短信就被人打了闷棍致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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