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劳模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调整,户均补贴额由320元上升到377元。
据介绍,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标准上调20%,租房补贴标准由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20元,环城四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每月每平方米18元,武清区、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方米15元分别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24元、22元、18元。
本市自去年5月1日起,将全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租房补贴保障范围,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模家庭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一年来,全市共计40户市劳模家庭通过申领租房补贴,使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总计发放补贴金额10万余元。值得提出的是,已经申请租房补贴的劳模家庭只有不足四分之一。市国土房管局提醒:享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包括农业户口)、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2.8(含)万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的家庭都可以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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