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中国法院网报道,今日起,17部国家级法规开始实施。这些法规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药品、食品、用水的安全监管,保障公民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投资者权益。不得限制持处方到药店购药5月1日起实施的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正式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2007)》、《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者,将被暂停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不要忘记索要销售凭证。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应当建立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政府组织生产、采购和分发。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农业部统一调用,生产企业不得自行销售。停水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明确,发现城市供水水质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后,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或者扩大,并保障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用水;确需停止供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买卖,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将对整个特许经营市场重新洗牌,不规范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中国证监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废品收购者须持照营业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废品收购者须持照营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出售单位名称、出售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如实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此外,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农业部《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也将于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