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4月30日电 记者 马利民张晓东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旅游经营单位的卫生情况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四川省卫生厅、省旅游局近日首次联合制定的《四川省旅游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颁布,今后四川省景区及旅游沿线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进行管理,未达C级者一律关门。
办法规定,卫生部门将对景区及沿线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量化评级,并向社会公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将其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标志(A或B或C)悬挂在醒目位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旅行社及导游人员不得统一为旅游团队购买路餐。此外,旅行社在接待旅游团赴“九寨沟-黄龙”、“乐山-峨眉山”、“都江堰-青城山”、卧龙和三星堆等旅游线时,应尽量安排游客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B级以上的餐饮单位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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